据IT时报讯 今年1月,《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(草案)》在市绿化市容局官方网站征求意见,车身、船舶、飞艇等载体的流动户外广告将不得设置电子显示屏,广告照明的亮度应小于500cd/㎡(cd/㎡指单位面积的发光亮度)。而记者关注到,虽然流动广告的标准已经明确,但商场、楼宇电子显示屏“光污染”问题因为缺乏标准,一直悬而未决。 LED亮光更刺眼 “淮海路上许多电子显示屏亮得像探照灯,太刺眼了。”市民小顾告诉《IT时报》记者。淮海路上LED屏有几十块,从各个方向“刷刷刷”向行人闪烁,眼睛很不适应。出租车司机小王则反映,南方商城上面的一块大LED屏,正对着高架方向,晚上驱车在高架上行驶时,经常会被光线晃到,“亮光会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,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,这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。尤其对于一些驾龄不长的驾驶员来说,更容易受到干扰和影响。” 上海建科院工程建筑新技术事业部及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谢晓东、光学工程师吴剑春曾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几个商圈对LED显示屏进行测量,结果显示:徐家汇的太平洋数码广场楼上的广告显示屏亮度为556cd/㎡;中信银行上的柯尼卡美能达广告显示屏亮度达到755cd/㎡。而在日月光中心广场上的LED显示屏亮度居然达到了2600cd/㎡,武宁路我格广场上的电子显示屏亮度高达2250cd/㎡。相对于流动户外广告规定中的500cd/㎡,楼宇、商场外墙的电子显示屏更为刺眼。 亮度标准何时出台?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,LED屏幕的安装设置、播放内容均由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管,唯独亮度方面,却是众说纷纭,没有统一标准。究竟什么样的亮度不会造成“光污染”?始终没有统一规定。 某大型购物中心营运管理部经理助理何先生表示,在LED屏幕运营过程中商场方面也左右为难。“由于对LED屏幕亮度没有具体标准,所以商城方面只能根据市民的反馈来调节,但是有些人觉得亮,有些人觉得暗,众口难调,只能寻求一个相对平衡。”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局景观处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由于LED屏幕亮度问题弹性很大,就像人们看电视一样,个人喜好不同,难像户外固定广告那样有固定标准。市绿化和市容局在审核LED屏幕时,在不损伤肉眼的前提下,对于亮度没有具体要求。“2004年颁布的《上海市城市环境(装饰)照明规范》只规定了传统户外广告、招牌的照明亮度,并不适用LED电子显示屏。”然而,由于该规范出台时上海的LED显示屏数量还不多,目前来看,这则规定显然已经“落伍”。 上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也表示,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规来制约这种“光污染”,也没有像处理噪声污染那样的界定标准,很难对这类投诉作出具体处理。随着城市中大型LED屏的推广和使用,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,统一亮度等方面的标准。 LED相关:LED大功率,LED大功率COB,LED大功率灯珠,LED大功率光源,LED大功率面光源,LED大功率集成模组 |